內地男公廁遊蕩案 獲准保釋6月訊

2017-04-21 13:49

正在香港修讀博士課程的內地男涉在紅磡一公廁內遊蕩,令一名正值壯年的男事主受驚,及後被控一項遊蕩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劉淑利(28歲)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2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和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押後期間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惟不得離開香港,及需居住在報稱地址。 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10月27日在鶴園街男公廁遊蕩,導致黃姓事主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據悉,事主發現被告後與其發生爭執,公廁外有途人聽到爭執聲遂找附近警員協助,因而揭發案件。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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