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將就提高選民虛假聲明罰則 林卓廷質疑循序漸進如「大開中門」

2017-04-19 16:13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選民登記制度,當局建議提高選民登記時作出虛假聲明的罰則,並建議引入提交住址證明的要求。當局計劃在今個立法年度尾至下個年度初提交附屬法例,期望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可以推行。 民主黨林卓廷就不認同循序漸進引入住址證明安排,認為是向新登記選民「大開中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羅淑佩,相信不會出現「大開中門」的情況。她解釋,選舉事務處會向新登記選民寄出「投票通知卡」,如通知卡在郵遞時被退回,選舉處便會查核。她又指,當局去年曾經向選民發出47000多封查訊信件,只有10000多人回覆,有37000多人被取消選民資格。當局又指,目前建議已平衡選民投票權、市民登記意慾和制止被第三者冒認選民更改住址的情況。 建築及測量界議員姚松炎認為,撲滅罪行不應循序漸進,應要求新舊選民都提供住址證明。 民建聯張國鈞支持當局做法,認為如果一開始就要求新登記選民提供住址證明,會減低登記選民意欲。蔣麗芸則擔心提高罰則,會減低市民登記做選民的意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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