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於去年四月「熄機」的亞洲電視,時任董事司榮彬被指縱容公司拖欠廿九名員工、共七十三萬港元薪金,事後遭勞工處票控「沒有在到期日支付工資」和「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到期日支付工資」共四十四罪。否認控罪的司榮彬今在沙田法院被裁判其中全部傳票罪成。
裁判官認為,亞視嚴重負債、正努力發展業務及籌集資金,不是拖欠員工薪金的合理辯解。而被告對8張傳票中的員工是否被拖欠2015年12月的薪金是關注不足,屬他個人的嚴重疏忽;而另外36張傳票,被告在明顯未能確保資金能準時到位以支付員工2016年1月及以後的薪金,卻仍然反對亞視清盤,故裁定他以其董事身份及影響力,本有能力阻止亞視在無經營條件下繼續營運,但反對清盤,又未預留或及時提供資金支付員工的工資,是縱容了「岌岌可危」的亞視拖欠薪金。
辯方指被告對裁定感意外,希望可詳盡地準備及研究求情方面的陳詞,甚至想在代表律師陳詞後自己作出補充。裁判官終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下午,期間被告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需居於申報地址,及需於離境前及返港後24小時內通知警方。
司榮彬離開法庭時表示很遺憾,他們有拯救亞視。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5:33
更新時間: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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