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婦人涉於2015年9月內,向兩名老翁稱可提供按摩或性服務,期間將抗抑鬱藥加入老翁的飲品,迷暈事主後偷去金鏈及金戒指等財物。被告俞小飛在高院承認「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及「盜竊」共4項控罪,今被判入獄5年3個月。法官考慮被告早前就另一案件服刑完畢後未有保釋,終將被告判囚5年。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極有籌謀地犯案,以年長男士為目標,又熟知涉案藥物的藥性,加上被告迷暈事主並劫去財物後便將兩事主棄之不顧,雖然他們無受到嚴重傷害,但案中財物損失也不輕。法官認為被告身世可憐,尤其是在此年紀仍要做出一些出賣身體的事,但本案涉及嚴重罪行,且被告有多項案底,故她並無更多減刑因素。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任清潔工人,因老父患鼻咽癌,而丈夫是病態賭徒,家中兄弟姐妹又經常向她借錢,被告的經濟負擔甚重,她一時貪心下犯案。辯方續稱被告因故不能懷孕,其夫家為此而不悅,被告因而患上抑鬱並曾自殺,而她在案中使用的便是她平日服用的抗抑鬱藥。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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