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親戚4千萬買股票 官斥兩被告演技精湛各判囚57月 2017-03-29 11:40 陳麗萍(左)及譚伯堅(右)。 Previous Next 中年婦人向遠房親戚訛稱認識證券公司老闆,能為親戚以折扣價購買股票,並找的士司機朋友假扮證券公司老闆,誘使親戚出資近4千萬港元。兩被告陳麗萍(56歲)及譚伯堅(59歲)早前承認詐騙罪,法官今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兩被告演技非常精湛,且案件涉及違誠盜竊,終將兩被告各判監57個月。 法官指,被告陳麗萍作為事主的間接親戚,編出一個簡單故事,但仍然獲得事主信任,說明事主是十分相信被告;而譚伯堅扮演證券行東主亦扮得相當出色,兩人在刑責上無大分別。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慌張男惹警懷疑 大埔道截獲毒品快餐車 下一篇 應屆文憑試考生壓力瀕「爆煲」 近7成指支援不足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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