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婦人向遠房親戚訛稱認識證券公司老闆,能為親戚以折扣價購買股票,並找的士司機朋友假扮證券公司老闆,誘使親戚出資近4千萬港元。兩被告陳麗萍(56歲)及譚伯堅(59歲)早前承認詐騙罪,法官今聽罷辯方求情,決定押後明日判刑。
陳麗萍的求情指,被告於八十年代在本港的塑膠廠工作,而案中陳訛稱是金英證券老闆的史天培實際上是塑膠廠的東主。其後陳與丈夫經營假牙工場,但兩、三年後倒閉,更欠下數十萬街數,現時已破產。辯方又指被告與事主交流投資心得時一直吹噓,並利用史的身份獲取信任,而事主早已對陳聲稱史想收購的股票有所偏好,被告是投其所好,使事主同意出資讓她代投資,當中一部分金錢被陳監守自盗,最終致事主損失逾千萬。辯方原指被告已籌錢對事主賠償30萬元,惟陳是破產人士,最終只能撤回有關安排。
而譚伯堅的求情則指,譚的兒子與陳的兒子是同學,而陳又因假牙工場的業務找譚做運輸,兩人因而變得熟絡。案件中譚應陳的要求扮演史天培,大部分與事主的應酬交談都由陳教導,陳是主導的一方,而譚的角色被動,又指譚對案中的股票買賣及資金流向都是沒有參與其中。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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