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上議院修訂法案 脫歐協議須國會通過

2017-03-08 04:03

英國首相文翠珊爭取在3月底限期前啟動《里斯本條約》與歐盟展開「脫歐」談判,再遇挫折。國會上議院以366票對268票通過一項新修訂動議,要求政府將來與歐盟達成任何協議後,都要交上國會辯論和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上議院的表決未必對整個「脫歐」程序造成障礙,但會令文翠珊的政府感到頭痛和煩惱。整套方案現在又要發還給下議院辯論,由於執政保守黨在下議院有些微大多數優勢,如無意外會推翻上議院所提出的修訂。不過,也有一些下議院議員表示支持這項修訂。 上周,上議院已表決通過另一項修訂動議,要求政府在方案中加入條款,保證英國將來脫離歐盟之後,歐洲公民仍有權在英國居留。文翠珊表示,雖然受到阻延,但3月底的限期仍然有效,而她仍有信心按原定計畫在限期屆滿之前,展開「脫歐」談判。 脫歐事務大臣戴維斯表示,對最新的表決結果感到「失望」,並指責上議院內有些人刻意刁難及製造麻煩,阻礙「脫歐」程序。他表示,政府要確保這種情況不會發生,並要在下議院內推翻這些修訂。 文翠珊早前許下承諾,將來與歐盟達成「脫歐」協議後,都會提交國會辯論和表決,但到時不會修改協議條款和內容,國會一是接受,一是不接受。如果國會最終不接受整套「脫歐」協議,英國都會強行「硬脫歐」。對許多主張「留歐」的國會議員來說,並不是好事。 由於爭拗不斷,保守黨內一些員成員提議不如提早舉行大選,藉以鞏固文翠珊的地位和認受性,讓她得到更多議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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