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7歲男童於上年3月13日因課業問題,被母親罰企於劏房家門外,未幾即由3樓墮下至帳篷再反彈跌在私家車車頂,母親驚聞後即報警求助,男童其後送往深切治療部留醫。男童母親早前已承認一項控罪,裁判官今判刑時指相信被告在這次事件中已得到深刻的教訓,亦知道被告不希望有這種事情發生,故判以12個月感化令,期間需接受關於父母照顧子女技巧的訓練。
36歲的陳姓被告今於西九龍法院聽取判刑。辯方指被告的報告正面,其兒子除眼睛仍有少許問題外,基本上已完全康復,可融入於日常生活。裁判官接納感化官意見並判以被告接受感化令。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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