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稱無業的男子,涉嫌在2011年4月強姦一名當時為12歲的失蹤女童,被告早前在澳門回港時被捕。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押後至4月18日再訊,待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意見,被告期間還柙看管。
控罪指,被告陳子健(27歲)在2011年4月強姦12歲女童X。控方指,被告當時看過X的手册,得悉X只有12歲,而二人屬前男女朋友關係。事發後,女童父親找到X,並發現X與被告在一起,已透露會報警處理,惟被告依然逃往澳門。被告早前回港後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曾與X發生性行為,但不承認強姦。由於被告為澳門居民,持澳門身分證,控方擔心被告會在擔保期間離港,加上案情嚴重,反對其擔保申請。
法庭記者: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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