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警察協會昨晚在太子警察體育遊樂會舉行特別會員代表大會,商討支援被判入獄的七名警員。公民黨今日發表聲明,質疑警方在私人處所舉行超過500人的集會,而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屬知法犯法,認為警方高層有責任就此向公眾解釋。公民黨又批評警方以集會方式表達對法庭判決結果的不滿,顯示了執法人員對法治的不理解及不尊重。
聲明指出,執法人員以集會方式表達了對法庭判決結果的不滿,破壞了香港市民長期相信警務人員「公正執法」、「政治中立」的專業形象,顯示了執法人員對法治的不理解及不尊重。公民黨憂慮,昨晚的集會將警察過去40多年所努力建立的公平公正形象徹底破壞,令警民關係將更惡劣,社會將更加撕裂。
聲明又指,根據《警察通例》條例,警員應該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認為今次警員大規模動員就曾健超案表態,會令公眾產生誤會,更會使人質疑日後警方在處理相類情況的案件時,能否採取公平公正及專業的態度,對於法治造成嚴重衝擊。
聲明同時批評行政長官梁振英、保安局局長黎國楝、警務署長盧偉聰及其他保安局的決策官員,一直沒有就事件向公眾表達「尊重法庭裁決」的訊息,應為今日的局面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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