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前副省长刘志庚被控受贿近亿元

2017-02-24 22:28

广东原副省长刘志庚受贿案今天在广西南宁开庭。刘志庚被控收受多家企业的贿赂,合共9817万元(人民币,下同)。起诉书透露,行贿者包括潮汕籍寿险大亨张峻。去年初,有传张峻被调查,失联至今。 现年60岁的刘志庚是广东兴宁人,历任深圳龙岗区区长、区委书记、清远市长、东莞市长、市委书记。2014年,央视披露东莞色情泛滥,由此掀起扫黄风暴,已身居副省长的刘志庚深陷漩涡,被指是「性都」的幕后保护伞,一年多后被免职调查。 广西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指控:1993至2012年,刘志庚利用职务之便,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茂、东莞市华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小华、新亚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张峻、深圳市慧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枫等单位和个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人等收受财物共9817万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法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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