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ONG CHOON KWEE(62歲)早前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陳澔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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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籍公司董事涉嫌於去年兩度在住所內,非禮初次來港工作的23歲菲傭,如教菲傭使用步槍射亂闖屋內花園、毀壞植物的猴子時,借故從後伸手穿過她的雙臂摸胸。被告ONG CHOON KWEE(62歲)早前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被告被指分別於2016年4月30日及5月9日兩度在沙田穗禾路沙田渣甸山花園住所內犯案。據控方案情,首次事發時被告著事主拿飲料到書房,再叫她按摩肩膀及雙腿,突然脫去自己的短褲,強捉事主的手要求對方為其私處按摩,又說會付80元給事主,事主即刻離開房間;9日後,被告向事主及另一家傭教授使用步槍射亂闖屋內的猴子,矯正事主姿勢時從後伸手穿過她的雙臂摸胸近約2分鐘,過1個月後事主感不妥,與友人商量後告之僱傭代理,遂報警求助。
裁判官認為事主及被告另一位女家傭的供詞不可信,指出事主首次於警署及庭上作供時提供不同版本的供詞如遭胸襲的時間不一,供詞也與目睹第二次事發經過的家傭供詞不符,而事主的僱傭代理出庭作供時表示未接獲事主投訴,故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陳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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