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判刑後,引起社會廣大迴響。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出席電台節目時承認,7名警員本身的行為是錯誤,但認為判刑過重。她又認為,警員在佔中期間長時間被辱罵和挑釁,失去尊嚴,因此是在受刺激的情況下才犯錯,應該獲得輕判。
民陣召集人區諾軒直指梁美芬的想法危險,認為警員受訓時已知道無論面對任何挑釁,都應該堅守專業守則。他又指法官在判刑時已考慮7名警員過往的貢獻,故由2年半的量刑起點,減至判監2年。
對於有團體要求行政長官特赦7名警員,梁美芬認為可以考慮,或作出減刑。區諾軒則認為有關說法不尊重法治,亦引起法律界嘩然。又指現時有上訴機制處理,不應該考慮特赦。
有聽眾致電節目時表示,問題核心在於市民覺得判刑標準不同,因此對七警判決有不同意見。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認為,法官判刑是跟從案例,而非主觀看法。經民聯梁美芬認為有關意見反映市民的不滿,又重申佔中發起人或參與者獲輕判,但警員獲判兩年過重。
對於有人涉嫌辱罵法官,梁美芬認為不論是「藍營」和「黃營」均曾使用有關字眼,但強調不能威脅法官的安全。她認為應該用同一把尺衡量,不能只針對支持警方的言論。她又重申,不同意用侮辱字眼指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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