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車廂縱火案造成19人受傷,其中三名傷者危殆,包括六十歲男疑犯。對於港鐵職員被指不懂用滅火筒,港鐵車務營運總管李聖基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事件中有兩名職員用滅火筒救火,其中一名職員由車長接過滅火筒就使用。李表示,滅火筒設有保險針,當時因為仍未拔除,職員只是想退開一點再拔滅火針,而非不懂使用,強調職員懂得使用滅火筒,但他指出,月台車務助理沒有使用滅火筒訓練。
李聖基指出,事發時車長收到警報,並聞到煙味,已按程序盡快到下一個車站,並通知消防和警察。7時14分職員已在尖沙咀站等待列車到達,他稱當時職員已知道「有煙」,但未知道有大火,列車抵達車站後,當時已見到有乘客受傷。
他補充,疏散時亦有風險,因乘客眾多,不會貿然疏散。他強調,疏散是重大事故中較穩妥的做法。他呼籲乘客在發生事故時,為確保安全,應依照指示盡快疏散。
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指出,應以「窒息」原理救火,以當日有傷者身上著火為例,可以大量衣物將火「冚著」,令火源未能接觸氧氣而熄滅。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