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立法規管醫療儀器年中提交立會  將設過渡期

2017-02-07 17:35

「DR 毒針」奪命事故發生至今已有4年多,政府終於在上月向立法會提交醫療儀器規管顧問研究報告。政府消息人士指,今年中前會向立法會提交立法框架,不會即時生效,食物及衞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會設過渡期,讓業界適應,慢慢過渡。 陳肇始表示,業界如果有聲音,會作出適應的調節,以及有時間慢慢過渡。 政府建議將美容業界常用的醫療儀器的規管,簡單分為兩個類別,常用於脫毛及嫩膚的激光、俗稱「HIFU」的高強度聚焦超聲波和植髮等7種儀器,被歸類為「類別A」,即需有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冷凍溶脂、微針和射頻等8種儀器,則被歸類為「類別B」,即需在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或使用者需接受儀器使用相關的培訓,並獲政府認可。 政府消息人士指,今年中前會向立法會提交立法框架,料會成立草案委員會審議,通過條例後不會即時生效,會與美容業界商討相關的資歷架構培訓課程,及所需的過渡期後才生效,「不是一、兩年可完成的事」。 被問到預料美容業界將需聘請多少醫生,消息指,沒有有關數字,重申獲聘醫生的職責不是要監督儀器使用者的操作過程,而是要為病人作事前的健康風險評估,例如有否過敏紀錄,從而判斷病人是否合適使用有關儀器,及在病人出現不良反應後,能即時處理情況。政府消息相信,沒獲專科資格的醫生也足以應付,而一間美容院亦可自行決定需多少名醫生。 至於相關罰則,消息指仍未定,但會與保障公眾健康的相關罰則配合,強調有關立法框架在諮詢美容業界和醫學團體等後或有變動,會在達成共識後才有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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