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涉行賄入境處人員 曾稱「想請你哋飲茶」

2017-02-06 17:34

一名68歲內地女居民,涉嫌於去年11月向入境事務處人員提供賄款,以獲批准進入香港,被控以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翁詩平否認兩項控罪。案件押後至周三續審。 入境處署理高級入境事務員陳頴嘉作供指,在2016年11月26日為被告辦理入境手續時,從電腦紀錄中發現翁疑為監察人士,在核對紀錄過程中,被告的手踭至手腕以握拳狀伸入她櫃位的窗口處至她面前約10公分左右,其手背向下,又看到其手中露出了紅白色的紙張,當中紙角有100的數字,她覺得是紙幣。她便向翁表示:「你做乜呀?你做乜俾錢我?」,而翁隨即收回拳頭,又不作回答。她再追問:「你隻手揸住啲乜?」,翁以普通話回答「沒事沒事」。 辯方盤問陳時,質疑陳是否能分清被告是說本地話或普通話,向她指出翁只是帶有口音地以本地話說「咩事咩事」,她是誤以為翁說「沒事沒事」。陳不同意此說法,指翁當時是說純正普通話,又表自己自小有學習普通話故能分清。辯方又指出被告手上拿著的紙張是一封信及文件,而非帶有100字樣的紅色紙,惟證人亦不同意。 而入境事務主任陳慧明接受控方主問時表示,當日接到值日主任的轉介通知而在會面室為被告進行進一步檢查,決定建議處方拒絕翁人境。完成後她再獲通知,指翁在入境大堂辦手續時曾嘗試給錢一位同事,遂通知上司,及再與被告會面。翁向她表示交了信封給入境大堂的職員,又對她說「想俾啲錢佢飲茶」、「我想俾1000蚊你哋飲茶」等的話並作勢要打開手袋,但被她制止。及後她第3次與被告會面,被告再說因覺得香港政府對她很好而「想請入境處落馬洲飲茶」,並從手袋拿出一張兩次對摺、上有獅子圖案的金色紙「攝」在桌上的鍵盤,她意會為滙豐銀行的1000元紙幣,隨即喝令她收回。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3:23 更新時間: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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