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於去年5月召妓後無錢支付,帶性工作者到桂林街後巷問朋友借錢,性工作者不斷催促被告付錢,卻遭被告拳打前額多次,又涉嫌搶去性工作者的1000元現金。她將遇劫一事告知一個有500名性工作者的微信群組,隨即見到一張被告人香港身分證的照片,經警方調查後將中年漢拘捕。被告陳華勝(31歲)承認一項傷人罪,但否認一項盜竊罪,今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庭上指,被告於去年5月31日下午光顧事主,事主為他提供性服務,但被告完事後發現無錢支付,遂建議一同前往附近櫃員機提款,事主帶同1000元及手機跟被告離開。
被告之後稱未能從櫃員機提款,接著說可向他的朋友借錢。事主隨被告到桂林街42至44號後巷,被告說朋友正前來,事主用電話拍下被告人樣貌。過了一會再問被告會否付錢,遭被告推開,事主抓住被告裇衫,被告拳打她前額多次,送院後診斷為前額疼痛、浮腫及有一個Y型裂傷。
被告警誡下自願指:「我今日係有去深水埗叫雞,我冇錢俾啫,嗰個女人又唔俾我走,我先錯手打咗佢幾吓啫,我冇搶佢嘢㗎」。
受害人X作供指,被告帶她入桂林街後巷,形容被告當時行得很快,她在不經意間用手機拍下被告。當進入後巷後,因X感害怕,便將1000元放在左前裙袋,電話放在右裙袋,她問被告「你朋友喺邊度」,被告說在前面,之後再問被告「你究竟有冇錢俾我」,被告隨即用右手大力將X推了一下,X用右手抓住被告的裇衫,卻遭被告連環揮拳打她前額數下,X又有用左手推開他,當時她手握1000元,她臉上有血,又感到頭暈,已經沒有力氣便給被告搶去1000元。X稱當時不斷呼叫「搶嘢呀」,一名男子上前協助,但未能即場將被告拘捕。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1:46
更新時間: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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