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遭淋腐液 主腦明移交港

2017-02-05 07:38

09年轟動一時的外籍主控官遭淋腐蝕液體案件,案中懷疑主腦潛逃7年,至去年10月在新疆烏魯木齊落網,內地公安已知會本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將於明日(周一)移交犯人,成為廣東省公安廳向本港警方移交的第175名港籍通緝犯。 消息稱,將於明日移交港警的懷疑港人主腦姓詹(37歲),有黑社會背景,有人承認受人所託行事,安排及聯絡多名兇徒行兇,案中真正幕後主腦及犯案動機仍未清楚。 2009年,律師江漢銳涉利用偽造樓契詐騙銀行千萬元按揭一案,外籍大律師葉祖耀(Neil Mitchell)獲律政司聘任為案件主控官。當年10月27日中午,他獨自離開灣仔區域法院往午膳,在區院門外被淋潑黑色液體,他感左臉灼痛,送院後證實被潑的液體含硫酸,其左臉及左眼均被灼傷,幸未有造成永久性傷殘。該詐騙案事後更換主控官,而江漢銳則罪成,判囚6年。 警方先後就該案拘捕了15人,其中7人已因此案被判囚10年至15年,案中姓詹懷疑港人主腦一直潛逃內地,至去年10月尾,詹經潛逃7年後,終在新疆烏魯木齊落網,警方強調就有關案件與內地公安緊密合作。據知,港警已派員親赴當地進行確認手續,內地公安近期知會俗稱「O記」的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將於明日(周一)移交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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