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遭淋腐液 主脑明移交港

2017-02-05 07:38

09年轰动一时的外籍主控官遭淋腐蚀液体案件,案中怀疑主脑潜逃7年,至去年10月在新疆乌鲁木齐落网,内地公安已知会本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将于明日(周一)移交犯人,成为广东省公安厅向本港警方移交的第175名港籍通缉犯。 消息称,将于明日移交港警的怀疑港人主脑姓詹(37岁),有黑社会背景,有人承认受人所托行事,安排及联络多名凶徒行凶,案中真正幕后主脑及犯案动机仍未清楚。 2009年,律师江汉锐涉利用伪造楼契诈骗银行千万元按揭一案,外籍大律师叶祖耀(Neil Mitchell)获律政司聘任为案件主控官。当年10月27日中午,他独自离开湾仔区域法院往午膳,在区院门外被淋泼黑色液体,他感左脸灼痛,送院后证实被泼的液体含硫酸,其左脸及左眼均被灼伤,幸未有造成永久性伤残。该诈骗案事后更换主控官,而江汉锐则罪成,判囚6年。 警方先后就该案拘捕了15人,其中7人已因此案被判囚10年至15年,案中姓詹怀疑港人主脑一直潜逃内地,至去年10月尾,詹经潜逃7年后,终在新疆乌鲁木齐落网,警方强调就有关案件与内地公安紧密合作。据知,港警已派员亲赴当地进行确认手续,内地公安近期知会俗称「O记」的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将于明日(周一)移交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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