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令拖欠两雇员16.5万裁断款项 罚6万元 2017-02-01 15:12 Previous Next 丽骏(香港)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有关支付工资的规定及未有履行劳审处的判令而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早前已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并须按法院的命令向两名相关雇员支付遭拖欠的裁断款项,合共约16万5千元。该雇主及后于1月27日被判罚款6万元。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发放雇员工资及按劳审处的判令支付裁断款项予雇员。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深水埗「顺华新鲜猪肉」屡次占路 再被罚停业两周 下一篇 新空管系统刷新纪录 单日录939架次过境航机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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