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副總裁向客戶索取利益案 押至2月28日再訊 2017-01-24 13:25 被告叶鋒。 Previous Next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私人銀行顧問時任副總裁叶鋒(41歲),涉嫌於2014年及2015年間兩度以代理人身分向同一名客戶索取利益,作為處理該客戶的證券交易報酬,合共涉款約919120元,被廉政公署控告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指案情複雜需徵求更多法律意見,被告毋須答辯並以10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2月28日再訊。 法庭記者:陳澔琳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上香火屑燒著雜物 大埔村屋起火無人傷 下一篇 合辦Rain及羅志祥演唱會涉未分成 澳門力動文化被追622萬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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