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詐騙家長捐款案  兩被告五項控罪表證成立

2017-01-23 12:36

哈羅香港國際學校前助理入學主任詐騙家長捐款案,法官裁定兩名被告共五項控罪表證成立。次被告出庭作供指,首被告告訴他合共210萬元的支票,是幫家長代為繳交學校費用,類似保母形式,但因她是學校職員,故把支票存入次被告戶口。 次被告吳美全(25歲)稱與首被告朱柳英(27歲)於2009年9月因同讀酒店管理而相識拍拖,2014年談婚論嫁,至去年6月4日結婚。他稱因人民幣升值及利息較好,故大部份儲蓄都放在大陸戶口。有關涉案的60萬元,於前年8月朱向他說,會有一筆60萬元放入戶口,是因哈羅家長打算將錢先存放在她處,好似保母的形式代為支付一些學校費用。而另一筆150萬元,朱都是以相同理由,把錢放入吳的戶口。吳稱絕對相信朱所稱的理由。 首被告朱柳英(27歲)選擇不自辯,亦不傳證人。 控方向吳指出,他於前年8月17日渣打銀行有一筆家長託朱儲存的60萬元,在此日期前銀行只有2萬多元款項,他期後處理29項卡數,其中一筆卡數已超過他原本銀行戶口可應付的金額。控方質疑他利用家長託付的60萬元清卡數,吳不同意,稱只是先用錢還卡數,日後如家長有需要60萬元,可從內地戶口匯款返港,控方隨即質疑,為何不先從內地匯款還卡數,而要用託付的錢,吳只重複稱若家長有需要便從內地匯款。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