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保安員涉於2015年8月1日,在新都城中心一期內的恒生銀行持刀企圖打劫,又打破天拿水揚言放火,被告在警誡下自稱患有抑鬱症,又指自己因欠債及要賭博而犯案。被告陳漢富今在高院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法官將判刑押後至2月23日,期間為被告索取一份心理報告。
辯方求情指, 被告雖表示案發當時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不對的事,但精神報告顯示他犯案並非因經濟問題,反而是因自行減藥而受病情影響,更以為犯案坐牢後就可以得到安寧。辯方又呈上多封求情信,被告在信中表示自己多年來受精神病困擾,惟他十分討厭此標籤,更在2015年以為病情穩定而自行減藥。案發幾周前被告出現失眠、思維混亂等狀況,但他自以為這是考驗,認為挨過去就可以戰勝病魔,怎料此決定竟成為一生中最錯。
而被告的妻子、子女及兄妹等亦為其撰寫求情信代他求情,指被告性格沉默寡言、自卑多疑,多年來雖病情反覆,又曾試過自殺,但他從沒放棄過當一家之主的責任,是次犯案亦不是他平常的性格。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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