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垃圾桶爆炸案 押後至3月2日裁決 2017-01-12 11:59 楊逸朗否認指控。黃顯晴攝 Previous Next 香港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23歲)被指參與立法會示威區垃圾桶爆炸事件,現職文員的楊否認一項指控他於2015年12月9日,串謀身分不詳人士,用火損壞立法會綜合大樓外指定示威區的一個垃圾桶的串謀縱火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要求控辯雙方於本月27日作結案陳詞,並押後裁決至3月2日。而同案中早前已認罪、負責「睇水」的首被告葉卓賢(20歲)同樣獲續保至3月2日再處理其案件。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大庵村土地糾紛 「男地主」淋油撒釘阻泊車 下一篇 警明日至下周四全港打撃違泊 「牛肉乾」印錯字繼續用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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