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人士周诺恒与约15名人士,去年3月于港铁大围站进行反高铁示威。港铁职员3次向周发出警告,要求他停止使用扬声器,惟周没有理会,因而遭港铁票控违反港铁附例。案件上月被裁定表证成立,控辩双方今作结案陈词。裁判官将案件押至3月17日裁决。
控方代表张锦荣大律师表示示威人士虽有表达自由,但法律并非对此毫无限制,而港铁附例中并无形容港铁为公众地方,只有在需要执行公安条例时才可形容港铁为公众地方。辩方则称港铁有其公共性,而且示威虽有造成阻碍,但无令公众不能前进,市民可顺畅地出入港铁站,示威亦无造成混乱。
法庭记者:余萃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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