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警方稱於被告張家俊住所及私家車 檢獲手機、電路板、電池和橙色電線等
2025-01-03 11:08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28天審訊。證物警員供稱,當年3月拘捕被告張家俊後,在其家中檢獲電路板、橙色電線、多張電話卡及6部手提電話等,另於張家俊的私家車內亦搜出電路板和電池等;警員稱搜查在張家俊見證下進行,並有向他展示被檢取證物及告知檢取證物的位置。
警方拘捕張家俊後檢取多項證物
偵緝警員白智鋒今續供稱,警方於2020年3月7日晚到被告張家俊家中作出拘捕行動,翌日凌晨2時起在單位內進行搜查,檢取了4塊電路板、1塊電路板連USB記憶體、6粒電池、6張電話卡、6部電話、1隻Apple Watch、2部MacBook、2部IPad、1部損壞的擴音器、1盒橙色電線及1部測量機等;警方後來亦在單位內檢取一個灰色背囊,控方指稱該背囊在涉案Telegram訊息圖片中曾被拍攝到。控方庭上展示證物,另指涉案橙色電線具有危險性,故未有展示實物。
根據白的警員記事冊,警方同日凌晨亦在張家俊見證下,對其私家車進行搜查,並搜出1塊電路板、1塊電池板連電池、及在車尾箱搜出兩套車牌等;警方同日早上又帶張家俊到葵涌鍾意恒勝中心搜查,檢獲2疊印有張家俊姓名的卡片、多張電話卡、2塊電路板等。
手機內TG群組有人稱:揾到total 3300g S料
白供稱,2020年3月8日晚上7時半,他與警員劉劍活在網罪科分別檢視在張家俊住所檢取的兩部手機,他將其中一部銀色iPhone交給劉處理,而自己則對另一部金色iPhone進行拍攝,共拍攝了70張相片和3段片。白又稱當時電話毋須用密碼解鎖,但須密碼進入Telegram。
控方庭上展示白拍攝的3段片段,顯示了手機內有兩段懷疑是測試爆炸品的片段;白另拍攝了Telegram通訊記錄,當中在涉案群組「烘焙同好會0.3」中,有人提到「揾到total 3300g S料,夠唔夠」、「今晚RB咁勁,要揾另一種方法入去」、「一係我哋Gogovan啲貨俾你」、「掂左呢單 應該多幾架劏車都claim到」。
Telegram記錄又顯示,該手機用家曾與名為「一枝弓」的帳戶傳訊息,「一枝弓」提到「我地嘅料要KNO3抑或……氣壓爆炸多過高温」,而該手機用家則向「一枝弓」發送疑似草圖,並寫有尺寸為30乘45乘7厘米;該手機用家另曾聯絡帳戶「不速之狗」,提到「想揾鬼車」、「整好左個30kg蛋糕 之前畀人甩底 揾到車畀我」。
TG訊息:如果無失手 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
白續稱,他於3月9日再次對上述金色iPhone拍攝了108張相片;及於3月10日對張家俊住所內檢取的另一部iPhone 6 plus拍攝了28張相片。
另外,控方庭上展示白拍攝的相片,亦顯示機主曾在Telegram向用戶「何指奇跡抵副」 傳訊息,稱「下星期如果無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20kg 蛋糕乜都飽」;機主又曾與「William Wallace」傳訊息,對方問「舊野係咪都係20kg」,機主稱「我會整個手抽 你單手抽唔抽到……」、「鬼車泊入去落貨 應該距離好短」及「你地試住10g電引+硫磺版flash powder 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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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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