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用假學歷以獲取來港就讀入境許可  內地女獲准保釋候訊

2024-12-31 12:33

女被告謝晴。
女被告謝晴。

34歲女子涉於去年7月申請來港就讀入境許可時遞交虛假陳述,報稱曾於加州大學栢克萊分校就讀,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涉案內地女今早於沙田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普通話翻譯從旁協助,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2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莫子聰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辯方律師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指被告欲於1月至2月間離港,返回內地,望法庭允許被告取回旅遊證件,該申請獲莫官批准。被告為持雙程證人士,今獲准以50萬元保釋金及100萬元擔保金保釋候訊。

34歲女被告謝晴,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控罪指,她於2023年7月23日或該日前後在作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聲稱在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加州大學栢克萊分校就讀。

案件編號:STCC 2515/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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