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丨認罪被告譚得志上訴刑期 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2024-12-13 12:14
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上月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律政司確認不覆核刑期。受審後定罪被告中,林卓廷等8人早前申請上訴定罪刑期,現時再有何啟明、陳志全和鄭達鴻向上訴庭申請上訴;另外有首名認罪被告「快必」譚得志申請上訴刑期。根據司法機構紀錄,2案暫未排期。
上訴的12名被告中,有11人受審後定罪,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和鄭達鴻則判囚6年6個月;《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不求情判囚7年;林卓廷余慧明則判監6年9個月;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6個月。譚得志則認罪判監4年5個月。
案件編號:CACC253,263/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