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丨认罪被告谭得志上诉刑期 何启明、陈志全、郑达鸿就定罪及刑期上诉
2024-12-13 12:14
47人2020年协议立法会过半后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否则特首须解散立法会再辞职。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罪成,上月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律政司确认不覆核刑期。受审后定罪被告中,林卓廷等8人早前申请上诉定罪刑期,现时再有何启明、陈志全和郑达鸿向上诉庭申请上诉;另外有首名认罪被告「快必」谭得志申请上诉刑期。根据司法机构纪录,2案暂未排期。
上诉的12名被告中,有11人受审后定罪,何启明判囚6年7个月,陈志全和郑达鸿则判囚6年6个月;《墨落无悔》声明发起人邹家成判监7年9个月;「三投三不投」发起人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何桂蓝不求情判囚7年;林卓廷余慧明则判监6年9个月;黄碧云、杨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监6年6个月。谭得志则认罪判监4年5个月。
案件编号:CACC253,263/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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