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鴻夫婦輸錢債官司需交吉2物業 申暫緩執行容老父搬遷被拒
2024-12-03 14:24
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夫婦前年起分別向香港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按揭貸款,抵押將軍澳海翩匯及何文田加多利峯兩個物業,惟潘焯鴻等沒有依期還款。財務公司因而入稟追討約1900萬,早前獲判勝訴,2人須償還款項,以及交回2個單位,兼付10萬元訟費。潘焯鴻一方今於高等法院申請暫緩執行以供八旬老父搬遷,21日後交回物業,惟其代表律師臨場無法聯絡上潘焯鴻夫婦確認租金安排,聆案官許家灝終駁回申請。
潘焯鴻一方今申請暫緩執行交回物業21日,解釋指潘焯鴻八旬老父居於涉案單位,行動不便,日前才得悉被告須交回物業,故欲暫緩執行,以供老父搬離物業。然而代表律師應許官要求聯絡潘焯鴻夫婦時,無人接聽電話,無法確認其願意支付期間租金2.2萬元,許官終駁回申請。據知潘焯鴻今早曾現身西九龍法院旁聽一宗死因研訊。
原告為香港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被告為潘焯鴻及朱瑞芳。入稟狀指,兩人於2022年9月26日,分別以名下將軍澳海翩匯及何文田加多利峰物業作抵押,申請按揭借貸1,750萬元,本金連利息分12期還款,惟答辯人還款約11.7萬元,未有歸還餘款,原告經律師行去信追討不果,遂入稟追討本金連利息共逾1,900萬元,並須將物業交吉。法庭終判原告勝訴,被告需要還款和交回物業,另下令被告支付10萬訟費。
案件編號:HCA1044/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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