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智英承認曾建議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制裁中港領袖
2024-11-27 11:42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97日審訊。黎智英第五日出庭自辯,指當年出席《細說中南海》網台節目時曾提及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黎智英承認他曾向蓬佩奧指美國可以制裁中港領袖,又指若報道指他曾建議美國制裁中港領袖,他便相信自己當時真的這樣說。
稱無指示下屬草擬《蘋果日報編採室約章》
對於《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指黎智英會透過「飯盒會」予編採指示,期間亦談及對時局看法與黎智英的政治立場,黎智英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下表示,「飯盒會」主要是員工的問答及討論環節,不涉編採指示。黎會根據員工的問題逐一回覆,進而一起討論,而大家用餐時一般專注食飯,難以認真作出討論。
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會否說就報道角度下達指示,黎智英指每位記者均有不同的撰文風格,報道角度由記者自行決定。黎又指他沒有指示下屬草擬《蘋果日報編採室約章》,直至審訊時才知有這份文件,亦認為《蘋果日報編採室約章》內沒有提及編採政策,只列明編輯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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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有建議蓬佩奧制裁中港領袖
黎智英指自己從來沒有在「飯盒會」予作出任何「編採指示」,又指「編採指示」是《蘋果日報》仝人一致持有的共同價值觀,故完全毋須黎智英下達編採指示。法官杜麗冰指黎智英稱《蘋果日報》報章報道反映核心價值,如法治、自由、言論自、宗教自由,是否也是其編採政策。黎智英解釋《蘋果日報》報章報道只是與香港人核心價值吻合,不算是《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
辯方重提黎智英在2019年與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會面一事,黎智英指他當時與蓬佩奧在房間裏單獨會面,沒有攜同任何記者,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只在房外等待。2019年7月25日發表的《【逆權運動】黎智英籲和平站出來蔑視黑社會 促國際支援香港反送中運動》文章中,提到黎智英出席《細說中南海》網台節目時提到,蓬佩奧與他會面時問黎智英「美國可以怎做?」,黎智英回應「美國可以制裁現時有份鎮壓和打擊今次運動的香港和大陸領袖,等佢哋知道,佢哋所做嘅壞事係有後果」。黎智英同意他當時曾與蓬佩奧作出上述對話,即建議美國制裁中港領袖。
否認與李宇軒相識
辯方展示黎智英Twitter帳戶曾表示他對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讚揚他勇敢而感到榮幸,帖文的標籤提到「#standwithhongkong」及「#standwithtaiwan」。黎智英稱是時任壹傳媒助理集團行政總裁李兆富負責加入標籤,他撰文後全權交予李兆富修改發布,他事後不會檢查帖文內容,不知道Stand with Hong Kong(SWHK,重光團隊)是一個組織,只以為是一句政治標語,亦不認識SWHK負責人李宇軒。黎指自己在李宇軒偷渡至台灣但在中國水域被捕,透過新聞報道知道李宇軒的存在。
張劍虹曾供稱《蘋果日報》挑選專欄作家時需得到黎智英的同意,黎智英指下屬不會尋求其同意,只是通知他專欄作家的人選,但下屬挑選專欄作家時會顧及黎智英的立場,如不會聘用曾提倡港獨的作家桑普,但會聘用熟悉共產黨及擅於批評政府的作家「方圓」顏純鈎。
稱《蘋果》高層發布文章毋須取得其同意
辯方問黎智英曾否與《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 筆名盧峯)及 楊清奇(筆名李平)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黎智英則回應《蘋果日報》高層發布任何文章時均毋須取得其同意,認為《蘋果日報》高層所發表的文章均應是合法,不認為他們會發布煽動刊物。
黎智英重申他並沒有意圖發布煽動刊物去引起憎恨或藐視中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指無關心全球登報計劃墊支款項收款人為李宇軒
辯方指黎智英曾指示下屬捐出10萬元以支持「G20全球登報計劃」的眾籌活動,但下屬表示他們嘗試捐出10萬元時,眾籌活動已達標,籌款逾500萬元。陳梓華聯絡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希望就「G20全球登報計劃」借貸500萬元,墊支登報費用,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表示黎智英認為「G20全球登報計劃」符合其政治主張,願意墊支500萬元登報費用,事後需還款。
黎智英指他同意為「G20全球登報計劃」墊支500萬元後,沒有跟進該500萬的轉帳方法、去向、收款人等事宜,全權交由助手Mark Simon負責,但依稀記得Mark Simon一次過支付500萬元,沒有關心收款人是否李宇軒,也不知道「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 重光團隊)是什麼。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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