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單獨監禁是據黎智英意願安排 斥反華分子意圖抹黑香港司法制度
2024-11-17 17:06
就黎智英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及相關羈押安排,「黎智英海外國際法律團隊」近日再次發布虛假信息和作出抹黑。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7日)予以譴責,並強調,絕不容許任何外國勢力或人士,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和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
斥誤導聯合國 令人震驚
政府發言人指出,法律執業者行事時必須以事實和證據為基礎,但留意到所謂的國際法律團隊多次顛倒是非、公然抹黑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和審訊,以及捏造有關黎智英羈押待遇的事實,行徑完全有違法律執業者應秉持的專業操守。事實上,黎智英方面早已公開澄清,從沒有給予指示該所謂的國際法律團隊代其行事,可見該所謂國際法律團隊的公信力早已存疑。而黎智英真正的代表律師近日已作出澄清,表明黎智英在獄中獲適切治療及待遇,該所謂國際法律團隊卻繼續蓄意發布虛假信息,更誤導聯合國及濫用其機制,實在令人震驚。
發言人續稱,懲教署一直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並設有現行機制,包括透過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特區政府強調,懲教署處理黎智英相關事宜,均採取上述安排,與其他在囚人士無異。
「單獨監禁」是據黎智英意願安排
發言人強調,必須澄清的是,有關黎智英與其他囚犯中止交往的安排,多年來是根據黎智英的意願並由懲教署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依法安排的。所謂的「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及其他反華分子就黎智英被單獨監禁的失實言論,完全是歪曲事實的捏造及卑劣的政治操作,企圖籍此抹黑及攻擊特區政府,用心險惡,行為可恥。
發言人稱,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所有案件,包括黎智英案,均是嚴格根據證據和依照法律處理;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所有被告均嚴格按照香港適用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
發言人指,聯合國的相關工作組基於一系列虛假和誤導的指控,對香港特區作出毫無根據的批評和結論,對此表示反對,並促請該工作組應公正、客觀履職,尊重香港特區的獨立司法權,防止有人濫用聯合國機制干預正在香港特區進行的司法程序,違背建基於國家主權平等和不干涉原則的《聯合國憲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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