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擊場職員涉藏槍遭國安處起訴 專家認為案中彈匣目標顧客或為政府
2024-11-12 16:59
29歲射擊競技場職員涉於2020年在家中收藏手槍、彈匣及彈殼等,被國安處落案起訴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後不認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續審。警方軍械法證課專家供稱,涉案彈匣的目標顧客可能是執法機構或政府。
警方軍械法證課專家黃金鋒供稱,案中彈匣寫有LE/Govt Only的字眼,因此認為彈匣的目標顧客可能是執法機構或政府。
專家:案中槍彈與仿製品相似
黃金鋒接受辯方盤問時同意,部份涉案物品的真品及仿製品看來相似,而有日本玩具氣槍製造商會生產刻有GLOCK 17字眼的玩具槍,即與涉案手槍刻有相同字眼。
被告施朗報稱射擊競技場職員,被控於2020年6月29日,在筲箕灣某單位,沒有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以及槍械及彈藥的經營人牌照,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即1枝手槍、4個彈匣、1枝長槍連膛口裝置、及53枚槍彈殻。
案件編號:DCCC647/2023、DCCC367/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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