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前貴州書記孫志剛受賄8.13億判死緩 庭審曝光氣定神閒
2024-10-29 17:12
前中共貴州省委書記孫志剛受賄8.13億餘元人民幣,今天(29日)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查扣在案的孫志剛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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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庭審視頻曝光,孫志剛身穿深色中山裝邁著穩重步伐進入法院,坐在被告席,依然是地方諸侯的氣度,神情冷靜。法官宣佈判處其死緩,他站姿筆直,面無表情。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孫志剛受賄案,經審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孫志剛利用擔任湖北省委常委、秘書長,安徽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貴州省長,貴州省委書記,第十三屆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推進、股份認購、工程承攬、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13億餘元。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志剛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孫志剛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於孫志剛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有重大立功表現,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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