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馬宣立指冷氣被蓋男嬰頭行為不適當 警父曾1月內8次用棉被蓋頭

2024-10-25 18:05

馬宣立指用冷氣被蓋男嬰頭部的做法不適當。陳子豪攝
馬宣立指用冷氣被蓋男嬰頭部的做法不適當。陳子豪攝

42歲男警員5年前涉嫌在油塘單位內,疏忽照顧9個月大兒子,導致男嬰昏迷不治。男警否認虐兒罪受審。資深法醫馬宣立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指中外都有嬰兒入睡後猝死,死因不明,然而認為案中「咁多被鋪冚住小朋友頭部,本身唔係一個適當嘅行為」。同意事實指案發前1個月內,被告曾8次用棉被以層疊方式覆蓋男嬰頭部,多次蓋掩頭部超過1小時。案件押後至1月13日下午,待辯方確認會否作出中段陳詞。

不肯定被鋪覆臉是否男嬰致死原因

資深法醫馬宣立今出庭作供指,死者身上沒有外在傷痕,認同法醫報告指無法肯定由於被鋪覆臉造成死者缺氧致死,解釋因為需要視乎被鋪如何覆蓋嬰兒、內裡可有足夠空間和氧氣供嬰兒呼吸,需要大人在旁監督。馬宣立提到其實中外都有嬰兒一睡不醒因而猝死,然而查找不出確實死因,有嬰兒出於基因首2年發育較慢,因而對氧氣較不敏感,缺氧時不懂反應,不懂如正常人般推開被鋪或大口呼吸,故有風險危及生命。然而馬宣立認為「咁多被鋪冚住小朋友頭部,本身唔係一個適當嘅行為」,而可能造成危險,情況「唔理想」。

被告曾8次用棉被以層疊方式覆蓋男嬰頭部

另外,雙方同意事實指,被告於2019年1月至2月的1個月內,8次用棉被以層疊方式覆蓋死者頭部,多次蓋掩頭部超過1小時,期間死者偶爾哭喊,沒有推開棉被。

被告蔣定邦報稱警員,現已被停職,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於2018年12月1日與2019年2月19日在鯉魚門道油翠苑漾美閣某室,身為超過16歲而對9個月大的兒童、即蔣天晴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而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蔣天晴,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蔣天睛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KTCC1219/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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