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食安中心衞生督察涉濫權盜檢測食品樣本  其中1人認盜竊罪 續准保釋11月再訊

2024-10-03 13:07

被告劉承軒今早於庭上承認一項盜竊罪。資料圖片
被告劉承軒今早於庭上承認一項盜竊罪。資料圖片

兩年前涉濫用職權盜取高級食品的5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被指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及白松露醬等,早前遭廉署控告串謀盜竊罪。案件今(10月3日)早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中一名被告認盜竊罪,指會協助控方調查,其餘4人暫未答辯。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11月6日再訊,所有被告續准以2千元現金保釋。

第四被告劉承軒今早於庭上承認一項盜竊罪,指會協助控方進行調查。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劉承軒及李俊禧,年齡介乎28至37歲,案發時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串謀盜竊部分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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