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表白「食檸檬」後跟蹤女同事 承認3項遊蕩罪判囚8周 官告誡:人生唔係淨係愛情
2024-09-23 17:46
29歲地盤科文求愛不遂後,3度在不同港鐵站跟蹤女同事,被控3項遊蕩罪;科文其後涉在保釋期間以無人機偷拍事主,被控「窺淫」及「未有遵從操作小型無人機進行飛行的操作規定」罪。涉案科文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遊蕩罪,判囚8周,其餘控罪獲控方撤回。總裁判官蘇惠德提醒被告稱:「人生唔係淨係愛情。」
官告誡:人生唔係淨係愛情。
被告巫駿靈(29歲),承認3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控罪書指,被告被控於2024年2月5日、3月19日及3月28日在港鐵上水站2號出口扶手電梯至油塘站月台、調景嶺站盈健醫療中心至九龍塘站方向月台及淘大花園的士站至淘大花園7-11便利店遊蕩,導致女子X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利益。
蘇官今判刑時稱,親情及事業也同樣重要,希望被告好好反省及「理智啲」,並告誡:「人生唔係淨係愛情。」。
兩番求愛不遂下展開跟蹤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是同事,被告2023年6月向事主表白遭拒,同年12月再接再厲,結果同樣被拒。
事主今年2月5日下班後在上水港鐵站發現被告出現在她身後,之後在油塘站下車時,又看見被告。事主受驚下報警。
至今年3月19日,事主上班途中在調景嶺站看見被告,她於是立刻登上列車離開,之後在車上睡着,醒來時發現被告持手機站在她前方。事主最終在九龍塘站轉車。
被捕後稱欲「碰運氣」
事主今年3月28日前往上班、路過淘大商場時,看見被告在她後方,她於是問被告還要跟蹤她多久,被告沒回應,並企圖乘的士離開。事主向父親及警方求助。
被告終在今年4月5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知道事主住在淘大花園附近,於是前往「碰運氣」。
案件編號:KTCC772/2024、KTCC1365/2024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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