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直擊│快速公路單車男切線唔望遭的士撞飛 網民:遇大車已捲落車底
2024-09-14 13:16
單車友在快速公路踩車不時險象環生,引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批評及詬病。今(14日)網上流出一段車CAM片,一名沒戴頭盔、沒有任何保護裝置的男子在一條快速高路上踩單車,只見他在公路上「頭也不會」突然切線,被正駛前一部的士撞到彈上車頭冚再墮地,人車分離,幸的士及時剎車,未有將他輾過,他墮地後可立即起身,將單車推到路旁檢視一番。網民議論紛紛,直指在公路上踩單車猶如「馬路炸彈」,又質疑在公路上踩單車已違法,建議的士司機報警保障自己。
該片段顯示拍攝日期為昨日(13日)早上10時43分,雖沒有說明位置,但從路面環境來看,相信是上水掃管埔路往粉嶺公路大埔方向,一部的士沿左線行駛,其間一名男子穿背心孭背囊的輕裝男子,踩着單車由右線駛出,頭也不回切向左線,的士收掣不及將他撞飛,彈上車頭冚再墮地,頓時人車分離,單車男倒在路中,的士剎車未有將他輾過,他立即站起身,瞪着的士司機打量一番,又回頭望望飛到路邊的單車,他似乎傷勢輕微,還急不及待走向單車左看右看檢視損毀程度,其後緩緩推着單車,影片自此結束。
影片上載後,網民紛紛留言,「路權踩上公路,唔帶頭盔,仲要突然轉線唔申(伸)手做提示,望都唔望有無車」、「高速路段踩車仲要咁樣cut線,遇著大車可能已經捲落車底」、「普通單車又要踩馬路又望都唔望就轉線」、「硬要喺馬路踩就要更加小心,唔知算唔算好彩執返條命,若果係一架貨櫃車撞埋去後果都唔知點算?真係.......」、「法例規定快速公路不能踩單車,報警保障自己好點喎」。
資料顯示,本港的「快速公路」由香港法例第374Q章保障,條例列明單車不可以進入。違反法例者,首次被定罪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罰款$10,000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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