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外媒報道投訴警察課與社福機構合作涉失實評論 去信表達強烈不滿
2024-09-04 21:44
警察公共關係部今天(4日)去信自由亞洲電台,就其一篇關於投訴警察課與社福機構利民會合作的報道表達強烈不滿並嚴厲譴責,指有關報道引述不同化名人士,對合作提出「無理質疑及失實評論」、「動輒以《香港國安法》亂扣帽子」、「損害警民關係及警隊形象」。
警方指,投訴警察課在處理報道中所提及的投訴個案期間,投訴人主動透一月露日常生活面對的問題與困難。有見及,負責人員經認真處理,在處理完投訴並取得當事人同意下多行一步,按其實際需要將個案轉介予利民會,以期在警務工作以外的範疇進一步協助投訴人,安排充份體現警方「心繫社會」的精神。
警方重申,按有關合作機制,當投訴警察課完成調查後,才會按市民社福需要轉介;所有投訴警察個案均由投訴警察課獨立調查,並不存在報道所指的社福機構「介入投訴個案」情況。
警方批評,有關報道指警方「將經常投訴個案轉介予專責精神病工作的社福機構」、又指社工「或成推搪/撤案工具」,更與《香港國安法》扯上關係,全屬歪曲事實、混淆視聽,不但抹黑警隊及社工,更對受助人加以負面標籤,手法令人髮指。警方又指該台記者就事件查詢後僅短短數小時內,就草率發布未經查證及失實的報道,未有足夠時間讓警方了解及回應。警方對此手法表達強烈不滿。
警方促請該台秉持新聞專業精神,準確及中肯報道新聞事件,不應發布失實言論,以免損害新聞公信力並失信於廣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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