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過馬路遭小巴撞捲車底斃命 司機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判 囚1年

2024-09-02 11:34

六旬漢過馬路遭小巴撞捲車底斃命,司機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判囚1年。資料圖片
六旬漢過馬路遭小巴撞捲車底斃命,司機承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判囚1年。資料圖片

6旬男子去年8月初在長沙灣青山道持拐杖過馬路時,遭一輛小巴撞上及捲入車底,進院搶救後不治。警方拘捕涉案47歲小巴司機,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罪。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時沒有注意到行人過路處右方,直至聽到「嘭」一聲,他才停車及發現死者在車底;驗屍報告指死者身上多處致命傷,其軀幹有輪胎痕。法官葉佐文判處被告入獄1年、停牌5年並須上駕駛改進課程。

47歲被告陸希文,今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

案情指,去年8月9日上午,63歲男死者張英羣持拐杖、以極慢步速沿青山道行走,行至青山道與元州街交界的行人過路處,死者一度停下等候車輛駛過。被告當時駕駛小巴沿元州街往青山道方向行駛,駛向上述行人過路處時,死者在車路上的過路處站定,在小巴右前方,但小巴繼續行駛及撞上死者, 死者被困車底及遭推向前方。

「我淨係望左邊」

被告在現場警誡下承認「我淨係望左邊,無留意到右邊,聽到嘭一聲,剎車落車睇就見到有個人喺車底。」

救護員接報到場時,死者已經沒有反應,送往瑪嘉烈醫院搶救,同日早上證實不治。驗屍報告指出,死者死因是多處受傷,身上有多處致命損傷,其中軀幹有輪胎痕,顯示死者遭車輛輾過,其頭部、胸腔及腰椎均有骨折,肺、肝及脾亦有撕裂。

案件編號:DCCC440/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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