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劫案劫匪妻子涉處理贓物開審 控方指被告劫案發生前曾到場監視

2024-08-21 16:21

女被告李洋被指有份到監察屋,並在劫案發生後協助處理名牌手袋、毛皮大衣等贓物。劉曉曦攝
女被告李洋被指有份到監察屋,並在劫案發生後協助處理名牌手袋、毛皮大衣等贓物。劉曉曦攝

原名蘇美欣的女網紅蘇淼淼(Cry So),4年前被匪徒入屋搶劫,搶走市值超過1,150萬元的名表、電子產品、名牌手袋及手飾,劫匪妻子涉明知而處理其中3個名牌手袋及毛皮大衣等物,她否認一項處理贓物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4女3男陪審團席前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被告丈夫在案發前已租用蘇淼淼對面單位作「監察屋」,被告亦曾到「監察屋」逗留視察環境及蘇淼淼屋內活動逾6小時,「監察屋」亦找到被告的DNA。

35歲家庭主婦李洋被控於2020年12月17日,在九龍慈雲山毓華街慈康邨康秀樓某單位,知道或相信某些貨品是贓物,仍然不誠實地從事或協助另一人,或為另一人的利益,保留、搬遷、處置、變現該等贓物,即3個手袋、1個電腦袋及1件毛皮大衣,而所有物件均屬於蘇美欣的財產。

控方開案陳詞及有關承認事實提到,2020年11月24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873號「一號.西九龍」某單位發生一場精密劫案,三名男子陳少達、梁旭賢及楊俊銘從屋內偷走逾1,150萬元財物,而其中一名劫匪陳少達為本案被告李洋的丈夫。控方指陳少達在事發前以月租3萬多元租用案發單位對面的單位,以監察蘇美欣屋內情況,亦租用九龍維景酒店房間作裡應外合之用。被告在劫案發生前曾與丈夫一同到訪「監察屋」,可見她一早知道將有劫案發生。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與陳少達、楊俊銘在2020年11月22日逗留在「監察屋」,被告逗留6小時才離去,「監察屋」亦找到被告的DNA,被告案發前亦多次入住九龍維景酒店。警方在2020年12月17日到訪被告住所,於睡房搜出總值3.15萬元的3個名牌手袋、1個電腦袋及1件毛皮大衣,控方指被告是明知而處理這些贓物。

案件編號:HCCC45/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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