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疫情下虛報收入騙8千元綜援 官信為應付生活犯案 判囚2月緩刑1年
2024-08-21 12:34
42歲的士司機涉於2020年至2021年11個月間申請綜援時虛報收入,誘使社會福利署多發放約8,000元社會保障援助津貼。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全數歸還款項,及承諾法庭不會再犯。總裁判官蘇惠德斥其行為欺騙公帑,判2個月監禁,緩刑1年。
官信為應付生活所需准判緩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2歲女兒及8歲兒子,案發當時因新冠疫情影響而失去工作,現感到後悔不已並已將款項全數歸還。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初犯,沒有任何刑事紀錄,並願意坦白認罪而輕判。
蘇官判刑指被告的行為屬於欺騙公帑,惟金額不算龐大,每個月只騙取幾百元,相信是為了應付生活所需,遂判囚2個月,緩刑1年。
虛報案發11個月內無任何收入
被告為謝志豪,報稱任職夜更的士司機,被控於2020年3月6日與2021年1月31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藉欺騙,即虛假地向社會福利署職員表示沒有任何工作報酬或收入,並意圖詐騙,誘使社會福利署職員向你多發放合共港幣$8,505.42元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而導致他本人獲得利益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KTCC1637/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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