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1「白衣人」否認暴動及串謀傷人明年初受審 辯方外籍大狀申改以英文審訊遭拒

2024-08-20 16:25

被告鄭文傑否認控罪,明年1月審訊,代表外籍大律師申請改以英文審訊遭法庭拒絕。資料圖片
被告鄭文傑否認控罪,明年1月審訊,代表外籍大律師申請改以英文審訊遭法庭拒絕。資料圖片

2019年元朗站發生7.21事件,警方事隔近4年後再落案起訴4名「白衣人」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其中一人早前已認罪和判囚55個月,另有兩人亦擬認罪。餘下涉案43歲男商人不認罪,案件排期明年1月13日開審。辯方外籍大律師今於區域法院向法庭提出申請,希望由原來的中文審訊、改為英文審訊;法官陳廣池指辯方中文流利,加上本案涉及大量影片和文件,故拒絕辯方申請,並指如有需要可為辯方安排傳譯員。

辯方外籍大律師申英文審訊

本案4名被告包括38歲保安員吳偉德、28歲王浩昇、42歲司機鄧兆雄和43歲商人鄭文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與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其中鄧已認罪判囚,吳和王亦擬認罪。

代表鄭文傑的大律師David Boyton向法庭申請以英文進行審訊,指案件原本有其他被告擬不認罪,故以中文審訊,但情況有所改變,而鄭只打算爭議身份辨證議題,相關案例亦是英文。陳官指,就他所知,辯方懂得中文。辯方則稱自己聽得懂,但無法閱讀,若以中文審訊,他難以妥當地為被告抗辯。

控方指倘改英文審訊需多花4個月翻譯

控方反對申請,指案件涉及6至7小時的影像片段及700頁文件,均是中文,而控方31名證人亦以中文作供,如果改為英文審訊,控方將需要花費3至4個月時間進行翻譯,亦須為被告安排傳譯員;另外,吳和王將於審訊第一天答辯及處理認罪,預計亦會在審結一起判刑。

陳官最終拒絕辯方申請,但指控方或須考慮另外排期處理認罪被告的答辯,而非在審訊首日處理;控方則透露,將於今年12月3日的審前覆核再處理該議題。

案件編號:DCCC932/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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