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病漢廣華醫院急症室等上病房期間亡 醫護稱「嗌咪」致電尋人不果 妻疑院方「打錯電話」
2024-07-24 13:25
63歲肺病漢2021年2月26日在廣華醫院急症室等候上病房,期間醫護曾稱無法找到他,直至翌日凌晨發現表現不適的死者,經急救後,死者終在凌晨約5時不治。死因裁判法庭今展開研訊,死者妻子稱醫護在尋找死者期間疑曾致電她卻「打錯電話」,而陪診義工則引述醫生稱死者患上肺癌。
死者為黎若忠,退休前是地盤工人,與妻子育有2子1女。他生前有急性尿滯留、肺栓塞、肺積麈、肺結核、慢性阻塞性肺病、肺部有腫塊、肺部纖維化等病史,2021年1月曾跌傷頭部,在九龍醫院療養。黎於2021年2月27日在廣華醫院死亡,終年63歲。本案由死因裁判官是林希維審理,死因研訊主任香栢軒,案件有利害關係方為醫管局,由大律師文嘉樂代表。3名死者家屬到庭聽審,沒法律代表,死者妻子以證人身份作供。
死者妻懷疑醫護致電她時打錯電話
死者妻子劉小平作供時指,死者生前因肺病須定期覆診,及自2019年起需24小時使用氧氣機,他有吸煙飲酒習慣,但約在2018起已戒酒。劉稱死者自2021年跌傷頭部後身體狀況變差,大部份時間在床上休息。她指在2021年2月26日,丈夫有咳血症狀,由肺積麈互助會義工李長蘭姑娘陪同在下午約2時到廣華醫院覆診,劉下午收到李姑娘電話,指丈夫須留院,她便在下午3時40分趕到廣華醫院急症室找丈夫,當時他正輪候上病房。
劉小平表示,丈夫獲醫生接見後,被安排照超聲波及做新冠病毒測試。至下午約7時,劉見丈夫仍未獲安排上病房,於是先後向2名護士查詢,但仍未獲告知上房時間。她說丈夫在晚上約8時叫她先行回家;她晚上約9時51分致電丈夫,但電話接通後她只聽到背景好像有護士在說話,至半小時後她再致電丈夫,電話已無人接聽。
劉說,至翌日凌晨約5時,她接到一名廣華醫院護士來電,指其夫正被搶救,劉和2名兒子趕至廣華醫院急症室後獲一名醫生及一名護士接見,告知她的丈夫已離世。劉說醫護聲稱前一晚曾找不到丈夫,於是他們亦嘗試致電給劉,更當場讀出她的電話號碼,但她指醫護說錯了她電話號碼的最後一個數字。她電話號碼最後一個數字是8,但她稱醫護說的最後一個數字是6。林官指,病人排版上記錄的死者妻子電話號碼最後一個數字是8,他懷疑醫護只是口誤。她質問醫護當時為何不致電其幼子。後來劉致電通知女兒及女婿到醫院。她獲醫護告知,醫護最終在27日於急症室大堂找到她的丈夫,發現他非常不適,於是為他急救。
死者被安排於急症室大堂病床等上房 無接駁監察儀器
肺積麈互相會義工李長蘭供稱,她陪死者覆診時,醫生說死者有肺癌,但未知期數,原定2021年3月6日到伊利沙伯醫院做正電子掃描。李於2月26日下午約1時再次到死者家中接他到廣華醫院凝血科覆診,死者因身邊狀態變差、曾在家中跌倒數次而需坐輪椅去覆診,醫生當時得悉黎咳血,於是建議他入院,黎同意。李長蘭在下午約3時通知死者妻子,期間她在急症室為死者辦手續,死者獲安排在急症室大堂的病床上等候。李在下午約4時離開醫院,翌日收到死者離世消息。李稱當死者在急症室大堂病床上等候時,醫護沒為他接駁監察維生指數儀器。
廣華醫院急症室護士范敏賢表示,死者當時獲分流為第3類(緊急)病人(分5類,第1類最嚴重),維生指數算穩定,而根據指引,醫生須在30分鐘內見第3類病人,病人或被安排在觀察病房等候,但醫護毋須定時監察病人維生指數。
護士稱多次「嗌咪」、護工幫忙也尋人不果
范表示,她在2021年2月26日晚上約11時50分剛上班時獲上一更同事告知,他們在晚上10時多及11時多無法透過「嗌咪」找到死者,她再嘗試「嗌咪」找死者不果,於是便記錄下來。她指當時醫護找死者,是為根據排版帶他到急症室觀察病房做包括量血壓在內的生命表徵檢查和吊鹽水。據她所知,上一更同事曾因找不到死者而致電家屬;其他同事最後應該是在急症室大堂找到死者。
范稱醫護通常不會安排第3類病人在急症室大堂等候上病房,據她所知,當時是因為病房沒床位,觀察病房也沒位放病床,才安排死者在大堂等候。她說:「有窿嘅地方都會擺(病人)」。林官看到廣華醫院急症室的平面圖後關注醫護難以找到病人,他稱:「咁負責俾藥急症室病人啲姑娘都幾淒涼㗎喎,要兜個大圈去搵。」
她指一般來說,護士會按病人個案的進度來決定「嗌咪」頻率,真的找不到病人就會將病人排版暫時放在「消失」(Disappear) 的位置,再等多1至2小時才將排版交給醫生正式「結案」;而事發當日她無法透過「嗌咪」找到死者後,曾叫醫院工友幫忙尋人,但也找不到。林官引述紀錄指,醫護曾在晚上10時30分致電死者但無人接聽,醫護記錄「人不在大堂」。
案件編號:CCDI-159/2021(MC)
法庭記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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