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陳寶瑩無牌籌款罪成罰一千元 上訴爭議網上籌款並非公眾地方收集資金

2024-07-16 11:46

陳寶瑩就無牌籌款案定罪上訴,爭議包括網上籌款不屬公眾地方收集資金。資料圖片
陳寶瑩就無牌籌款案定罪上訴,爭議包括網上籌款不屬公眾地方收集資金。資料圖片

社民連主席、「長毛」梁國雄妻子陳寶瑩,涉於2021年在旺角東天橋擺街站,以易拉架展示「捐錢撐長毛」等字眼,及募資平台Patreon及PayMe的二維碼。陳寶瑩經審訊後被裁定無牌籌款罪成,罰款1,000元,她不服定罪上訴,其代表大律師黃宇逸指陳提供捐款二維碼,沒有在公眾地方收集資金,證據沒有顯示有人曾掃描二維碼,同時質疑網上平台並不屬於公眾地方。暫委法官姚勳智需時考慮此具爭議性的法律觀點,押後至8月27日作裁決。

陳寶瑩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她被控於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橋上近弼街,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公眾地方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且並非根據及按照社會福利署長或民政事務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進行該活動。陳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1,000元。

暫委法官姚勳智閱讀控辯雙方書面陳詞後,認為本案最大的爭議點是網上平台空間是否屬於公眾地方,若網上平台不屬於公眾地方,便不構成無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但需時考慮此法律觀點,將在8月27日作裁決。

陳寶瑩的代表大律師黃宇逸補充,條例規管收集金錢行為,但陳寶瑩沒有在公眾地方收集金錢,只在以易拉架展示募資平台Patreon及PayMe的二維碼,情況就像慈善機構在街站廣播呼籲市民捐款,提供銀行戶口號碼及電話號碼等資料,應受言論自由保障。而且本案沒有證據顯示有市民掃描過涉案二維碼,街站也沒造構成任何阻礙,重申網上平台籌款不應被視為在公眾地方籌款。

案件編號:HCMA116/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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