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主席陈宝莹无牌筹款罪成罚一千元 上诉争议网上筹款并非公众地方收集资金

2024-07-16 11:46

陈宝莹就无牌筹款案定罪上诉,争议包括网上筹款不属公众地方收集资金。资料图片
陈宝莹就无牌筹款案定罪上诉,争议包括网上筹款不属公众地方收集资金。资料图片

社民连主席、「长毛」梁国雄妻子陈宝莹,涉于2021年在旺角东天桥摆街站,以易拉架展示「捐钱撑长毛」等字眼,及募资平台Patreon及PayMe的二维码。陈宝莹经审讯后被裁定无牌筹款罪成,罚款1,000元,她不服定罪上诉,其代表大律师黄宇逸指陈提供捐款二维码,没有在公众地方收集资金,证据没有显示有人曾扫描二维码,同时质疑网上平台并不属于公众地方。暂委法官姚勋智需时考虑此具争议性的法律观点,押后至8月27日作裁决。

陈宝莹被票控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她被控于2021年7月24日,在旺角洗衣街之行人天桥上近弼街,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在公众地方组织、参与或提供设备以进行筹款活动,且并非根据及按照社会福利署长或民政事务局长发出的许可证而进行该活动。陈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罚款1,000元。

暂委法官姚勋智阅读控辩双方书面陈词后,认为本案最大的争议点是网上平台空间是否属于公众地方,若网上平台不属于公众地方,便不构成无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但需时考虑此法律观点,将在8月27日作裁决。

陈宝莹的代表大律师黄宇逸补充,条例规管收集金钱行为,但陈宝莹没有在公众地方收集金钱,只在以易拉架展示募资平台Patreon及PayMe的二维码,情况就像慈善机构在街站广播呼吁市民捐款,提供银行户口号码及电话号码等资料,应受言论自由保障。而且本案没有证据显示有市民扫描过涉案二维码,街站也没造构成任何阻碍,重申网上平台筹款不应被视为在公众地方筹款。

案件编号:HCMA116/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