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賢被頒令破產 高院判詞指張願意還款實質無能為力 稱病缺席聆訊卻欠醫生證明

2024-07-11 16:35

張秀賢(左)本周一缺席破產呈請聆訊,遭法庭頒令破產。右圖為破產呈請人賴鐘得。資料圖片
張秀賢(左)本周一缺席破產呈請聆訊,遭法庭頒令破產。右圖為破產呈請人賴鐘得。資料圖片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及元朗區議員張秀賢2020年向前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主席賴得鐘借貸16萬元後,僅還款2萬元。高等法院早前下令張秀賢需連本帶利償款14萬元,但張秀賢一直沒有按令還款,而遭賴呈請破產。陳靜芬法官本周一(7月8日)頒令張秀賢破產,今頒布書面判詞指,張秀賢雖曾表示他願意還款,但卻一直未能按令還款,可見他無力償款。由於案件沒有任何實質爭議,故賴有權呈請張秀賢破產,張秀賢在聆訊當日指他生病無法到庭,陳官便在張缺席下頒令破產。

張秀賢簽4項貸款協議向賴得鐘借16萬

陳官在判詞中指出,張秀賢及賴得鐘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間,簽訂了4項貸款協議,張秀賢向賴得鐘借貸16萬元。張秀賢在賴得鐘多次要求下,在2022年2月仍未能償還貸款。雙方在2022年10月達成和解協議,張秀賢願意在2022年11月開始,每月還款5000元,直至貸款全額償還為止。

賴追款勝訴卻未獲還款遂呈請張破產

張秀賢在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間,以每次2,000元至5,000元的不定時還款方式,共償款2萬元。賴得鐘便在2023年8月入稟高等法院連本帶利追討14萬元未還本金。2023年10月19日,法庭下令張秀賢需連本帶利向賴得鐘還款14萬元,另需付6630元訟費,惟張秀賢一直沒有支付。賴得鐘在2023年11月29日再要求張秀賢在21日內還款但不果,遂在今年3月呈請張秀賢破產。

張向賴建議還款計劃未獲接納

張秀賢雖然沒有解釋他為何一直沒有還款,但他今年6月呈交誓章稱打算還款,亦已在2023年8月至12月期間與賴得鐘一方建議還款計劃,但被賴拒絕。張亦重申他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間分期償還了2萬港元,故擬反對其破產呈請。

官指張稱病缺席破產聆訊未提供醫生紙可頒破產令

惟張秀賢缺席本周一的聆訊,亦沒有存檔任何文件反對其破產呈請,僅在聆訊前致電法庭書記表示他生病而未能到庭,但卻沒有提供任何醫生證明。陳官指張秀賢明知他當日需出席聆訊,賴得鐘又在當日要求法庭向他頒令破產,但他卻選擇不出庭應訊,而他亦的而且確沒有按法庭判決向賴得鐘還款,故可按例頒令張秀賢破產。

案件編號:HCB1779/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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