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涉轉讓登機證助內地人偷渡加拿大 今判囚32個月

2024-06-04 21:38

一名港人因轉讓登機證助另一名內地人偷渡加拿大,被判囚32個月。資料圖片,非涉事人
一名港人因轉讓登機證助另一名內地人偷渡加拿大,被判囚32個月。資料圖片,非涉事人

入境處指,一名本港居民因在2019年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而被拘捕及起訴,今天(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32個月。 
    
入境處於2020年展開一連串反偷渡行動並成功偵破今次案件。案中,港人被告涉嫌串謀他人促使一名內地居民偷渡至加拿大。調查人員發現被告於2019年在本港與一名中間人接洽,其後獲中間人安排出發到內地的一個機場,於航空公司櫃枱使用其特區護照辦理前往加拿大多倫多的登機手續。被告成功取得登機證後,於機場禁區內將印有其姓名的登機證交予中間人,該中間人其後於同日在機場禁區內將登機證轉交予另一名內地居民。該內地居民其後利用該登機證冒充被告,登上前往加拿大多倫多的航班。 

調查期間,被告承認與他人合謀促使該名內地居民以非法手段離境。其後被告被控一項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航空公司服務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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