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黑組警長及警員越權索CCTV 判囚7個月 官斥兩被告嚴重打擊警隊公信力

2024-03-06 15:31

沈志明及楊卓麟被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今日各判囚7個月。資料圖片
沈志明及楊卓麟被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今日各判囚7個月。資料圖片

油尖警區反黑組警署警長和警員出示訛稱由警方簽發的信件,越權索取有關傷人案的閉路電視片段,2人經審訊後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罪成,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各判囚7個月。

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指被告41歲沈志明及35歲楊卓麟以虛假身份欺騙保安員以查閱閉路電視,違反警方維護法紀的職責,嚴重打擊警隊公信力,影響不同警區警員互信、合作。另外,傷人案中的受襲者為三合會前坐管,黑社會人士亦關注受襲一事,如他們得到片段或會引起不同派別利益瓜葛,可能引發更廣闊的暴力罪案,影響治安。

劉官指,被告身份與三合會人士有所接觸,本案或與被告從中得到個人利益有關,涉案片段如被不法使用會有重大影響。劉官引述辯方求情稱無證據顯示第三者得到片段,但認為充其量只是警方行動迅速,致被告翌日被捕,故不減低案情嚴重性,考慮到兩被告警隊工作時曾獲得嘉許,酌情扣減1個月,判處7個月監禁。

辯方求情指,本案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也沒證據顯示兩被告有得益,其中楊更因興趣而自費修讀警察心理學與犯罪學,熱心於對警務工作。

早前審訊時,被告上司Singh Gimandeep 供稱2021年11月17日得悉九龍灣宏開道臨利街發生一宗傷人案,當中一名有背景人士受襲,他未曾指示兩人去九龍灣就傷人案查看涉案閉路電視,被告也沒有匯報曾查看片段,但他提到不少同類型事件都有機會到油尖警區內報復,故期望下屬留意其他地區發生的事情,收集情報準備。保安員作供指被告自稱駐守東九龍秀茂坪,他遂准被告查看閉路電視。

案件編號:KTCC1464/2022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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