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假癌症病人魚目混珠索賠 保險代理等3人認罪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

2024-03-01 16:50

王家強、梁偉鍵及羅俊傑承認串謀詐騙保險公司,分別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資料圖片
王家強、梁偉鍵及羅俊傑承認串謀詐騙保險公司,分別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資料圖片

45歲男保險代理數年間串謀他人多次偽稱患上癌症,不實地取得證明以申請危疾及醫療保險,詐騙保險公司,誘使其批准索償及賠償,騙取2,700萬元。男保險代理連同其中一宗詐騙案的真假病人日前承認串謀詐騙及偽造共9罪,法官黎婉姫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指保險代理嚴重違反誠信,判囚6年4個月,真假病人分別判囚4年半及5年。

黎官判刑指45歲保險代理王家強為案中主腦,罪責遠比其餘兩人嚴重,有預謀犯案為時3年,身為友邦保險僱員嚴重違反誠信,友邦保險從中損失2,700萬元,如非被揭發相信會繼續犯案。黎官以3年至8年半監禁為6項串謀詐騙罪量刑起點,4個月為各偽造罪量刑起點,部份刑期分期執行,認罪扣減刑期至6年4個月。

黎官續指真假病人42歲裝修工人梁偉鍵及45歲散工司機羅俊傑亦屬案中必要角色,導致友邦損失約980萬元,各以7年及7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4年半及5年。

案情指,保險代理王家強任職友邦保險代理,由2017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間,多次與他人經WeChat商討,透過中間人招募及安排多名癌症病人包括裝修工人梁偉鍵,假扮成保單受保人包括自己、散工司機羅俊傑、孫艷及廖小伊,到中港多間醫療機構求醫,以索取多份醫療報告及證明,顯示各人被診斷患上下咽鱗狀細胞癌、乳癌、胃腺癌及左卵巢腺癌。

王家強再替眾人向友邦保險索償危疾賠償及醫療費用,最終取得逾2,600萬元,扣除成本後與各串謀人士攤分,3名被告索償總額978萬元中,王家強得到693萬元,梁偉鍵得到報酬3.2萬元,羅俊傑獲得餘額。期間王家強曾為廖小清偽造3份90至300日病假紙,以向其僱主申請病假。王家強2020年12月15日被捕。

3名被告理王家強、羅俊傑及梁偉鍵承認於2017年12月14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間,在香港,與謝偉業和一名為「Joe Sir」的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即不誠實地向友邦偽稱羅俊傑,作為友邦發出的保單的受保人,被診斷患上濾泡性淋巴癌,而招致的醫療開支是用作治療羅俊傑的,從而導致和誘使友邦批准羅俊傑的醫療費用索償申請和危疾索償申請和根據保單向羅俊傑作出賠償。

王家強另承認4項串謀詐騙罪,於2017年10月31日至2020年12月15日期間,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廖薜腱、一名名為「漫姐」的人士、孫艷、廖小伊、廖小清、申超松以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即不誠實地向友邦偽稱王家強、孫艷及廖小伊,作為各保單的受保人,被診斷患上下咽鱗狀細胞癌、乳癌、胃腺癌及左卵巢腺癌,從而導致和誘使友邦批准各自的危疾索償申請和根據保單作出賠償。王家強再承認在2019年11月28日至2020年8月12日偽造3份虛假病假紙,意圖由其中一名冒充保單持有人的人士使用而誘使他人接受它們為真的。

廉署早前亦分案起訴上述其中一名投保人廖小伊及其胞妹廖小玲。廖小玲去年10月已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煽惑他人偽造多項罪名,判入獄4個月;廖小伊將於下星期一(3月4日)在區域法院就兩項串謀詐騙罪名再應訊。

案件編號:HCCC182/2023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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